导读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互联网媒介空前繁荣、媒体高度商业化的今天,社会“公器”的影响力越来越强大,负面信息借助新媒体平台,传播即刻遍及全国,舆论“杀伤力”越来越凶猛。这一时代背景下,政府、企业或名人的负面新闻一经曝光,极易吸引大批媒体的“捕捉”报道以及招来网民的聚焦。负面新闻如果没有积极有效的应对,很有可能引发影响深远的舆情危机。
一“人咬狗才是新闻”,媒体何以热衷负面新闻新闻媒体是社会的守望者,负面新闻也是新闻报道中无法回避的一部分。在媒体相对发达的欧美新闻实践中,对负面新闻的话语建构与诠释由来已久。最著名的当属19世纪美国纽约《太阳报》主编约翰?博加特提出的一个经典新闻名言,即“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此经典透出新闻的几个天性:反常性、新鲜性、猎奇性、刺激性。这道出了一个庸俗的新闻价值标准:在这个信息海洋中,越是超出人们常识和常规范围内的行为和事件,相对的新闻价值就越高,也就越值得大肆报道。比如,坐飞机不是新闻,飞机摔下来才是新闻;和尚念经不算新闻,和尚与尼姑偷情才算新闻……
长期以来,西方媒体把“反常放大”(AmplificationofDeviance)、“好新闻就是没新闻(Goodnewsisnonews)”、“坏消息就是好新闻”(Badnewsis-goodnews)、“流血才能上头条”(tobleedtolead)等原则奉为圭臬。有学者统计了普利策新闻奖发现,在历届普利策奖的获奖作品中,“揭露性”负面新闻作品占有绝对优势。在年~年的个新闻奖中,约有40%属于此类新闻。年普利策新闻奖共有14项,实际颁发13项,其中负面新闻10项,占总数的74.6%。美国媒体对负面新闻的偏好可见一斑。
而在国内,随着媒介市场化的发展,负面新闻也扮演着类似重要角色。年,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张国良、廖圣清在调查报告《中国受众的信息需求与满足》中认为:“受众对各种性质的信息,大多数人持均衡态度,即不偏好或兼好正面和负面信息,其次是偏好负面信息,最低比例是偏好正面信息,三者所占比例分别为41.4%、34.3%、24.3%。其中负面信息比正面信息整整高出了10个百分点。在受众选择新闻的相关因素的调查中,反常性排在第三位,占到16.9%。”早前有学者就某省会城市5家综合性日报的负面新闻进行了统计,5家媒体5天的负面新闻条,平均每家约35条,有家报纸社会新闻版有一天几乎全是负面报道,内容涉及医药、环境、住房、食品等多领域现象。
这种媒体实践现象也深刻影响着新闻学界解读。美国传媒专家约翰?马丁就此总结认为:“报纸之所以对负面新闻感兴趣是因为这种新闻有一种缺憾,而有缺憾的东西才更有吸引力。”英国学者卡尔通和罗杰在论述新闻价值的原则时说:“一个事件负面因素越多,它构成新闻的可能性就越火。”美国新闻学教授比尔-伯尼博士说得更露骨,对新闻媒体来说,“最有市场价值的是交通失事、水灾、火灾、地震、谋杀、战争、行业纠纷以及死亡和伤害。具有负面因素的新闻题材对记者来说更加重要”。从这些研究者的话语中,我们不难发现,偏好负面报道已经成了一种媒体的旧常态。
二“无冕之王”,我们该如何看待负面新闻虽然“负面新闻报道”经常被人们挂在嘴边,但对于如何界定“负面新闻报道”,学术界和业界至今没有一个公认标准。整体来说,目前国内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新闻报道题材的性质为认定标准,认为负面新闻报道就是对负面信息的报道。有国内学者据此定义负面新闻报道为:“负面报道聚焦于那些与现行社会秩序和道德标准相冲突的事件以及一切反常现象。一般说来,犯罪、性、丑闻、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类事件往往是它报道的重点。对于具有社会内容的负面报道来说,它的目的不在于歌颂光明,而在于反映和暴露社会敏感灰暗的一面,以使公众瞩目、警醒和震惊。在政治上,它往往站在当局相反的一面来挑剔和批评后者的政策;它强调变动、反常和冲突。”(张威:《比较新闻学:方法与考证》)。第二种观点以新闻报道引起的舆论效果为评定标准,认为报道中传播的新闻信息对受众产生了消极的、破坏性的影响的就是负面报道。这些报道的素材未必都是负面事件,但即使报道的不是负面新闻信息,也在报道中传播了负面价值,制造了负面效果。(谢晖:《关于“负面新闻”的困惑》,《新闻记者》年第5期)。当然,负面新闻信息本身所反映的事实的好与坏、对它如何认识与表现、其传播的环境以及受众等方面的因素,都会影响到它所传播的效果。
以上这是纯学理的思考与区分。实际上,不少评论更倾向于新闻报道本身基于事实而并无正面、负面之分。早前时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的赵启正(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院长)就曾指出:“说我们不好就是负面消息吗?不是。判断报道的正面负面问题,应从是否有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方面来考虑。”有学者还认为:“相反,照亮阴暗面,把一些不公正的事情暴露在公众的审视下,从根本上来说,是积极的行为。记者喜欢治疗白癜风专科医院白癜风的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