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古典研究》(ISSN-)
年春季卷
关键词:色诺芬、斯巴达、波斯、“异邦”形象内容导读:
雅典作家色诺芬笔下一直不乏“异邦”形象,而最醒目的“异邦”就是斯巴达和波斯。色诺芬曾是军人,曾是政治上不太“正确”甚至有污点的雅典人,证据是他曾服务于被希腊人视为“蛮族”的波斯帝国,甚至令人咋舌地服侍过与雅典交战的敌邦斯巴达及其君王阿格西劳(Agesilaus)。这些倒行逆施的“劣迹”倒不需要别人罗列材料,色诺芬自己著述颇丰,给后人遗留了可观的文献和如山“铁证”。
粗略算来,他专涉斯巴达主题的著作有《斯巴达政制》、《希腊志》(第二卷以后的叙述没有离开过斯巴达)、《阿格西劳传》(为斯巴达君王立传),乃至被人目为“斯巴达文学”。[1]而涉猎波斯形象的色诺芬作品则是更加闻名遐迩的自传体军事小说《远征记》和长篇政治教育小说《居鲁士的教育》。[2]与色诺芬同时代的雅典作家中,似乎没有人比他更频繁地把目光数度转向“异邦”。
《斯巴达政制》名称听来像是专论政制制度的政论文,实则是色诺芬对异邦斯巴达的全面考察。《斯巴达政制》塑造了一个保守、严谨、遵守律法的异国城邦形象,字里行间色诺芬十分赞赏斯巴达的法制和教育制度,似乎有意用异国的政制来反衬雅典大异其趣的民主制度。波斯的异国形象是通过波斯君王塑造的,《居鲁士的教育》记述了波斯帝国的这位创始者的教育与生涯,色诺芬不吝以凡八卷四十一章的篇幅厚描了居鲁士的君王风范和统治权术,成为后世“君王镜鉴”之说的开端。
斯巴达和波斯,本该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主题,在色诺芬那里,却被一个隐秘的联结勾连起来。我们不打算全面展开对色诺芬涉及斯巴达和波斯的著述的考察(这个任务起码涉及到他的前述五部作品),而是聚焦于《斯巴达政制》和《居鲁士的教育》两部,意图通过对《斯巴达政制》与《居鲁士的教育》部分章节的详细对勘和解读,揭示出斯巴达和波斯为何有着隐秘的联结,并尝试在更宽泛的层面上回答色诺芬为何描写“异邦”形象的缘由。
壹波斯和斯巴达的ν?μο?与πολιτε?α《居鲁士的教育》开篇不久的第一卷第二章,描写了居鲁士身受教育的波斯“习俗和律法”,这即是波斯“规矩”的缩影。“[居鲁士]他是在波斯人的习俗和律法(ν?μο?/nomos)的培育下长大的”。[3]然后,色诺芬在本章较为详尽地讲解了这些“习俗和律法”。第二章收煞之际,色诺芬以总结的口吻说“至此,我已为波斯的规矩(πολιτε?α/politeia)勾画出一幅完整的图画”。[4]在以上引文中,汉译词组“习俗和律法”的希腊语原文是一个词ν?μο?,所谓“规矩”乃是πολιτε?α。从《居鲁士的教育》第一卷第二章的全章题旨和细节铺陈两方面来看,色诺芬基本上将这两个词ν?μο?和πολιτε?α等量齐观。
无独有偶,这两个关键词在色诺芬另一部更早的著作《斯巴达政制》中,也是头等重要且互相指涉的关键词。关于《斯巴达政制》的写作时间,有学者定于前-之间[5],而有学者认为公元前前后是最有可能的时间[6]。无论如何,它属于色诺芬的早期作品(甚至有可能是他最早写成的作品),其文风之简练超过他的任何其它作品。《居鲁士的教育》的写作时间不早于前年,无论如何晚于《斯巴达政制》,是典型的色诺芬晚期作品。
《斯巴达政制》题名即是Λακεδαιμον?ωνπολιτε?α。πολιτε?α一词从词源学一眼即知与π?λι?“城邦”有关,“一般理解为城邦中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可以享受到的权利,两项联系起来通常可以理解为一个城邦的政治制度或一个城邦的体制。”[7]πολιτε?α在《斯巴达政制》中,如同在《居鲁士的教育》第一卷第二章整体的描述一样,并不特指现代政治意义上的体制,而只是在非常松散的意义上指“公共事务”或某种“生活方式”。所以,虽然标题是《斯巴达政制》,但色诺芬的着眼点不是指狭义上的政治体制,而是斯巴达城邦及其居民典型的生活方式包含的广义上的律法、习俗和惯例。[8]《居鲁士的教育》中,因πολιτε?α似乎更多的是泛指一般的社会规则,所以汉译者译作“规矩”。
倘若用色诺芬式的语言,特别让我们“惊诧”(θαυμ?ζειν)[9]的是,色诺芬把斯巴达闻名遐迩的“公共事务”或“生活方式”的确立,归于一个远古的律法制定者——吕库古。
我实在钦佩吕库古(Λυκο?ργον)——他赐予斯巴达人礼法(ν?μου?),斯巴达人服从这些礼法[后]极为荣盛[10]——我认为他在极端做法上十分明智。因为,他不仅不效仿其它城邦,而且采用与多数城邦截然相反的体制使得父邦繁荣昌盛。(《斯巴达政制》1.2[11])
这是《斯巴达政制》开卷后的第二句话,含有多层意蕴,机关重重。首先,斯巴达的“政制”被归溯到吕库古赐予斯巴达人的“礼法”,斯巴达πολιτε?α“政制”的成功与吕库古的ν?μο?“礼法”(或者说服从其礼法)息息相关。很显然,在早于《居鲁士的教育》的早期著作《斯巴达政制》这里,这两个夺人眼球的关键词πολιτε?α与ν?μο?已经被等量齐观了。其次,吕库古的“礼法”采用的是与多数希腊城邦(尤其是雅典)大异其趣的体制,这也就是暗示,斯巴达的体制迥异于雅典,而这正是雅典人色诺芬要考究异邦斯巴达的“政制”或生活方式的原因。
吕库古雕像
吕库古何许人也?据说吕库古是斯巴达最早的立法者(证据之一即是色诺芬的《斯巴达政制》),他被希罗多德称为“贤人”,被柏拉图称作“智者”,这些都是立法者的典型称号。尽管吕库古“在斯巴达享有最崇高的荣誉”,而且“声名理所当然地超越了所有那些曾经在希腊人当中创建政体的人物”,[12]他却没有跻身“七贤人”之列。色诺芬把斯巴达不同于其它希腊城邦的政制和生活方式追溯到吕库古那里,似乎让斯巴达政治制度有了一个神话式的源头。神话式源头隐藏着两种相互抵牾之意:要么是意指其神秘性质,以突出其类似神授的正当性,要么是暗示其难以再追根究底的不可靠。因此,色诺芬铺陈吕库古与斯巴达“政制”的联系并在文中大肆赞美吕库古及其律法,到底意欲何为,就值得进一步追问。此处暂时不考。
再回到《斯巴达政制》和《居鲁士的教育》的两个关键词ν?μο?和πολιτε?α,色诺芬从斯巴达的“政制”到波斯的帝王“教育”都大谈特谈这两个异邦的政治制度、习俗和教育的安排,这两个关键词到底有什么显豁或隐密的关系呢?
ν?μο?是古希腊语中的一个大词。很多古典文献的核心议题围绕这个词展开(如柏拉图的大作《礼法》Ν?μοι)。但此词在现代语言里的理解和翻译均需要有所甄别。ν?μο?的词源本意为“牧场”、“划分”、“牧养”,转义为“习惯、习俗、惯例”(参《古希腊语汉语词典》),或某群人的“生活规矩”、“生活方式”。[13]而且,习传的习俗是正义神给人们规定的,[14]这也就表明了ν?μο?指的是习传的伦理-宗教性规矩。只有民主制建立兴盛之后,ν?μο?才开始用来指由人民审查和订立的成文法律。[15]于是乎ν?μο?兼具习俗和法律之意涵,可汉译为“礼法”。[16]ν?μο?含义的这一深刻历史变化,色诺芬在《回忆苏格拉底》中借白里克里斯的话已然阐明了。[17]转变后的ν?μο?因为是由人民订立,所以与其政教统制πολιτε?α息息相关:什么样的πολιτε?α决定了制订出的ν?μο?是何等面目。看来,当时的大哲们如柏拉图、色诺芬,无不在思考ν?μο?与πολιτε?α的关系。
再回到我们所讨论的两部色诺芬作品。《居鲁士的教育》里的ν?μο?一词,汉译者沉默笺注为:
ν?μο?这个词有两个基本含义,在梭伦法典(即Ν?μοι)之前,这个词主要表示习俗,而后才带有法律含义。……在阿里斯托芬笔下,ν?μο?也表示一种习惯。……即便是在柏拉图笔下,ν?μο?也是这两种含义兼而有之;《礼法》(Ν?μοι)至少在语言明喻层面上用了相当的篇幅来区分ν?μο?的两层含义。……当然在很多时候,特别是谈到议事会议事日程的时候,这个词同样也的确表示律法;因此,我们在这里译作两个中文词:习俗和律法。[18]
所以,当色诺芬说居鲁士是在波斯的ν?μο?培育下长大时,他指的就是居鲁士学习了波斯的“习俗和律法”。
再看《斯巴达政制》的英译和笺注,多数情况下,译者把ν?μο?一词译为custom“习俗”(如3.1,7.1)或law“法律”(如1.2,2.14),译为“习俗”的情况略多于“法律”,此情形与柏拉图笔下的ν?μο?的用法不太一样。据一些论者的说法,斯巴达意指法律的语词是rhetra,ν?μο?/Nomos一般代表的是习俗的力量,且习俗的力量在斯巴达尤其强大,[19]这或许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斯巴达与雅典民主制城邦对“习俗”、“法律”的不同政治考虑。从《斯巴达政制》的具体内容看,所谓吕库古的ν?μο?表示习俗或生活方式的内容居多。这也就是说,《斯巴达政制》大多围绕吕库古制定的“习俗”(较少涉及“律法”)展开,说穿了,这些“习俗”或“法律”就是所谓“斯巴达的政制”(πολιτε?α),斯巴达的习俗就是斯巴达人的具体生活方式。
吕库古到底都制定了一些什么样的ν?μο??它们都有哪些特点?为什么色诺芬总是强调吕库古的做法与“其它希腊人”格格不入?亚里士多德曾以赞许的口吻说过斯巴达法治严谨的独到之处,“斯巴达也许是唯一的、或少数之一的、把立法用于教育和训练的城邦。在大多数城邦中,这些事情是被忽视的,一个人想怎么过活就怎样过活,视立法为儿戏。”[20]细察《斯巴达政制》的内容,色诺芬中科白癜风北京哪里医院治疗白癜风最好